发布日期:2021-11-08 10:37:34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推动仪器设备国产化,激发各有关单位研制仪器设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3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报送自主研发计量仪器设备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各省级计量技术机构、各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就自主研发的计量仪器设备情况进行梳理和汇总上报。
《通知》要求各单位全面梳理“十三五”期间自主研发的计量仪器仪表、计量测试装备和计量基标准装置,并填报“自主研发计量仪器设备信息表”(见附件),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送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报送的仪器设备必须由本单位自主研制,或者以本单位为主联合其它单位共同研制。既可以是已经研制、生产并在市场销售的,也可以是研制成功但尚未大规模生产,仅在实验室内部使用的首台套。对具有技术成果鉴定或论证报告的,可予以优先报送。报送邮箱为:E-mail:huangchen@samr.gov.cn。
自主研发计量仪器设备信息表
[仪器设备名称]
[技术指标]
测量范围:
准确度:
[应用领域]£航空航天 £核工业 £兵器 £海洋工程
£轨道交通 £智能装备 £新能源汽车 £信息技术
£新材料 £传统能源 £新能源 £能源储运
£节能环保 £生物医药 £传统制造 £其它
[产品介绍](150-200字)
[先进性](国际领先、国内领先、国内先进、其他)
[创新性](150-200字)
[销售使用情况](150-200字)
[研制成本/销售价格]
[知识产权]
[研制单位]
[仪器仪表图片](2~3张)